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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葩餐饮店,最低消费300元?违法了!

深圳市消委会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3-11-11


相信不少家人们外出就餐时

或多或少遇到过餐饮业消费的“潜规则”

举个例子🙋‍♀️
高档餐厅设置包间最低消费

还有一些餐厅要求必点招牌菜

设置网红景观位最低消费等

......

其实这都属于

变相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❌


那么

餐饮店设置最低消费的行为

是否合法?

消费者遇到此类“霸王条款”

只能被迫接受?

我们来听听律师怎么说



“案”发过程


不久前,消费者李先生到某餐饮店进行晚餐消费,共消费287元,结账时被餐饮店告知有最低消费金额为300元。


李先生当场拒绝,认为餐饮店最低消费额设置不合理,且也没有提前告知。最后,李先生被迫消费至307元才能结账离开。


本案中,餐饮店设置最低消费的行为是否合法?


“法”律点评

餐饮店设置最低消费的行为不合法,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,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,餐饮店设置最低消费的规定无效。


也就是说,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的规定,是经营者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价格的行为,是违法行为,消费者依法可以拒绝并可向相关部门举报。




消委会“提醒”


消费者如果遇到“最低消费”纠纷,可拨打相关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进行维权。


同时,广大经营者要依法、诚信经营,尊重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共同营造一个公平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。
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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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深圳市消委会
转载请注明出处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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